江西省审计厅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1-03-16 15:34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公开工作的通知》精神(赣府厅明〔20111号),我厅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认真的检查和总结。现将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0年,我厅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和部署,积极推进和规范审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审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发挥审计机关的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成立了由厅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了责任部门,并配备了工作人员管理负责。编制了《江西省审计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江西省审计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在江西省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开发布包括本局的概况信息、法规文件、工作动态、财经信息、行政执法和公共服务,方便群众查阅办理。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从公众需要出发,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积极稳妥,注重实效,取得了较好成效,审计信息公开在促进加强与群众的交流和沟通、扩大审计工作社会影响、树立审计机关良好形象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0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厅以便于公众知情、方便公众办事、有利于公众监督为出发点,结合实际采取多种渠道、多种方式,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的力度。年初,根据厅领导要求,对网站进行了全新改版,使界面更美观、简洁、友好,信息容量更丰富。全年主动公开审计信息780件,比上年增加317件,增长近41%。其中在省政府网上公开政府信息337条。

把审计厅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充分利用政务公开专栏,并结合政策法规、审计信息、审计业务、市县审计等板块,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均第一时间在该网站公开。为扩大审计信息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我厅进一步拓展其他信息公开渠道,一方面,通过省政府、审计署门户网站,定期或不定期对外公开发布审计机关职能、机构、相关法规以及工作动态、成果及经验等信息,努力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快捷方便的咨询和查找服务;另一方面,实行重要信息新闻发布制度,加强与相关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在《江西日报》、《中国审计》、《中国审计报》、《审计与理财》、江西电台和电视台等媒体上对外发布审计信息,进一步增强了审计信息公开的社会效果。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为方便公众对属于依申请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的申请,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订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具体明确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申请机构、流程、服务方式和内容,进一步明确操作要求和办结时限,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比如在厅发文审批单中,就专门设置了“是否公开”这一栏目。全年共收到社会公众关于审计结果、审计法律法规、审计机关职能等方面信息公开申请17件,其中,通过“厅长信箱”申请15件,通过“咨询信箱”申请1件,通过依申请公开1件,已全部及时予以答复,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在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中,始终注重正确处理公开和保密的关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建立了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责任和程序,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经审核批准后再依照相关程序对外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0年,我厅没有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为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获取权和监督权,我厅制定了严格的监督措施。明确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我厅没有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或者认为我厅有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截至2010年底,我厅未收到任何针对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厅在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与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验不足,工作规范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力度还有待加强。在以后的工作中,将具体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继续加大审计公开力度。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三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工作,确保应该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注重横向联系,加强厅内部相关处室工作沟通、协调,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三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力度。针对全省审计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项调研,及时总结和推广好做法、好经验,促进全省审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一年二月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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