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39021678/2019-38744 发文机关: 省扶贫办公室 文??????号: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组配分类: 重大设计变更信息 成文日期: 2019-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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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景德镇浯溪口水利枢纽移民专项抬田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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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景德镇浯溪口水利枢纽移民专项抬田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核意见

关于景德镇浯溪口水利枢纽移民专项抬田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核意见

江西省景德镇浯溪口水利枢纽工程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请求对浯溪口水利枢纽移民专项抬田工程设计变更审查的报告》(赣浯水文〔201820号)收悉。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有关规定,我办2018年12月29日在浮梁县主持召开了《江西省浯溪口水利枢纽工程抬田工程设计变更报告》(以下简称《抬田工程设计变更报告》)审查会议

会前,与会代表及专家对抬田工程现场进行了查勘。会议听取了设计单位关于《抬田工程设计变更报告》编制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审查和讨论。会议审查认为,《抬田工程设计变更报告》基本符合《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规范》(SL290-2009)等规定和要求,基本同意该《抬田工程设计变更报告》。会后设计单位根据会议提出的审查意见,对《抬田工程设计变更报告》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形成了《抬田工程设计变更报告(审定本)

经审核,我办认为该《抬田工程设计变更报告(审定本)编制内容较全面,贯彻了国家有关水库移民安置的法律、法规和水利工程有关技术标准以及我省的有关政策,可作为浯溪口水利枢纽抬田工程项目实施的技术指导性文件,供各参与方严格执行。


附件:景德镇市浯溪口水利枢纽工程抬田工程设计变更报告审查意见

 

江西省扶贫办公室


景德镇市浯溪口水利枢纽工程抬田工程设计变更报告审查意见

 

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bet36体育投注:令第679号)规定,江西省扶贫办公室于2018年12月29日在浮梁县主持召开了《江西省浯溪口水利枢纽工程抬田工程设计变更报告》(以下简称《抬田工程设计变更报告》)审查会议, 参加会议的有:景德镇市扶贫和移民办公室,浮梁县人民政府、县浯溪口水利枢纽工程移民安置指挥部、县发改委、县国土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局、县农业局、县扶贫和移民办公室、蛟潭镇人民政府、峙滩镇人民政府,江西省景德镇市浯溪口水利枢纽工程开发有限公司、江西省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湖南水利水电工程监理承包总公司和特邀专家。

会前,与会代表及专家对抬田工程现场进行了查勘。会议听取了设计单位关于《抬田工程设计变更报告》编制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审查和讨论。会议审查认为,《抬田工程设计变更报告》基本符合《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规范》(SL290-2009)等规定和要求,基本同意该《抬田工程设计变更报告》,报告经修改完善并取得省扶贫办批复后,作为浯溪口水利枢纽抬田工程项目实施依据。

一、初步设计审批及工程概况

江西浯溪口水利枢纽工程位于景德镇市浮梁县蛟潭镇境内,坝址距景德镇市区约40km,是昌江干流中游一座以防洪为主,兼有供水、发电等综合利用的大(二)型水利枢纽工程。水库正常蓄水位为56.0米,防洪库容为2.96亿立方米,总库容为4.75亿立方米,枢纽电站装机容量为32MW,多年平均发电量为0.82亿千瓦时,枢纽工程最大坝高46.8米,坝顶高程65.5米。

2013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关于江西省浯溪口水利枢纽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发改投资[2013]597号)核定浯溪口水利枢纽工程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31.16亿元,其中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24.00亿元,工程总工期42个月。

2013年5月,水利部印发了《关于江西省浯溪口水利枢纽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水总〔2013〕232号)。抬田工程批复内容的工程规模为:⑴基本同意对库区具备防护条件的耕地采取防护措施。规划对17 处农田进行防护,防护面积2887亩。⑵基本同意17 处防护区均采取填土垫高的措施进行防护。

二、设计变更原因及内容

(一)取土料场

由于库区部分移民安置方式由外迁调整为后靠,对抬田设计进行部分修改及增减,工程量增加;水库目前未蓄水,淹没区土料场及周边耕地仍在耕作,征地难以协调,且料场开挖后淹没区料场周边耕作存在安全隐患。为保证工程顺利实施,合理控制投资,在抬田区0.2~2.0km 范围内,对抬田片区的土料场进行调整。

(二)部分抬田工程范围

由于移民的安置意愿有非常大的改变,原规划外迁安置村组不愿与外迁安置点村组对接,强烈要求更改为后靠安置,移民安置点规划已进行变更(报批中),为满足后靠移民生活资料,部分抬田片区根据实际情况及地方政府要求,在抬田工程总体面积基本不变的原则下,对原设计内容进行部分修改及增减。

(三)田间工程

初步设计中对抬田面积较大的片区均布置了灌溉渠系,其他片区沟、路、渠系项目列入田间工程。按照规程规范,对沟路渠系进行相应增加调整。

(四)水土保持设计

由于抬田工程料场调整,需相应补充调整水土保持设计。

三、审查意见如下:

(一)基本同意抬田区选择

 抬田区设计选择在经济合理的条件下,对库区淹没较浅且成片分布的耕地,采取防护工程措施;对防护或耕作条件较差、防护工程投资大于征地费用的耕地,除满足必要的后靠移民安置生活资料外,基本不进行防护。

(二)基本同意设计推荐的取土料场位置

调整后的料场大都分布于各抬田区附近,均为林地,上部覆盖层为第四系残坡积的粘土、砾质粘土,可作为粘土料;下伏基岩为千枚状板岩,其全、强风化岩层和部分弱风化岩层可作为抬田的基础填筑料。料场平面分布、储量、物理力学指标、均满足要求。

(三)基本同意变更后抬田工程区范围选择原则和成果

根据地方政府及移民安置要求,取消了原初步设计的E、F、M、N、P 等5 个抬田片区,变更增加了R、S、T、U、V、W6 个抬田片区。初步设计片区面积为2887亩,本次变更设计片区面积为2865亩,减少抬田面积22亩。

(四)基本同意田间渠系设计

增加农渠长度15678 m,斗渠长度618m,田埂长度1251m 、小水坡10座、路基填筑增加40593m3、农用桥4座。

(五)基本同意灌溉水源及用水计划。

1.灌溉水源点及其至抬田工程区之间的灌溉水系均已列入《浯溪口水利枢纽抬田工程外围水系连通项目》(待审批),抬田工程灌溉设计范围为抬田片区内水系布置及与《浯溪口水利枢纽抬田工程外围水系连通项目》水系就近衔接。利用《浯溪口水利枢纽抬田工程外围水系连通项目》渠系并设置小水陂后,各片区灌溉均可满足自流要求。

2.抬田农田以种植水稻为主,用水计划借用邻近灌区(大坳灌区)的灌溉制度、各种作物灌溉定额等相关分析成果,结合抬田农田作物组成,求得多年平均综合亩灌溉定额为434.8m3/亩和抬田灌区多年平均灌溉需水量为178m3/s。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设计变更内容。

四、工程投资

变更后抬田工程投资10499.16万元。其中:建筑工程9053.83万元,临时占地增加1106.41万元,水土保持工程338.92万元。

设计变更投资比发改委批复投资增加2316.32万元。其中:建筑工程增加2302.82万元,临时占地增加57.97万元,水土保持工程增加0.53万元。

 

 

                                                                 2018年12月29日


来源:省扶贫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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