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501199/2020-06220 发文机关: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文??????号:
主题分类: 组配分类: 保障性安居工程 成文日期: 2020-04-22

关于取消市本级204户动态管理核查不合格对象住房保障资格的决定

经相关部门核查共有204住房保障对象具体名单详见附件),因住房面积超标、收入超标等不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依《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建部第11号令)和《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建保[2010]87号)等相关文件对保障房实行动态管理的要求现对上述住房保障对象作出取消其相应住房保障资格的决定

    附件:怡和苑不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家庭.xls

来源: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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