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答关于“ 关于激活农村闲置宅基地政策的咨询”的留言
尊敬的省领导:您好! 2020年1月1日起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62条的法规上有一句: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所以,我想请问省领导该实施细则大概要什么时候出台,特别是怎么去激活,怎么去鼓励,其实,作为农民的心里话,我们选择了创业,只要允许盘活就可以了,至于鼓励,能有的话更好。谢谢领导!
近日,收到您在“我向省长建言”上提出的留言。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房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房房屋使用权。2019年,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的通知》(农经发[2019]4号),提出各地在保证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和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前提下,充分调动农民参与的积极性与主动性,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文件指出,在盘活模式上,鼓励利用闲置住宅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餐饮民宿、文化体验、创意办公、电子商务等新产业新业态,以及农产品冷链、初加工、仓储等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文件特别强调,要守住法律和政策底线,对利用方式、经营产业、租赁期限、流转对象等进行规范,防止侵占耕地、大拆大建、违规开发,确保盘活利用的闲置宅基地和住宅是依法取得、权属清晰的,不得违规买卖和变相买卖宅基地,禁止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省农业农村厅向全省各地转发了该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强领导,做好政策宣传,积极探索。
应该说中央和省里政策已经很明确,但是宅基地问题情况复杂、历史遗留问题较多,各地情况千差万别,盘活利用不得突破中央政策底线,盘活的闲置宅基地和农房必须是依法取得、权属清晰的。省级层面bet36体育投注是鼓励和指导地方根据当地实际,积极稳妥开展探索,特别是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在符合法律法规政策和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选择适当的模式,开展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但是省里不宜出台相关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