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501199/2020-17066 发文机关: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文??????号: 赣建审批〔2020〕107号
主题分类: 组配分类: 市场主体信用 成文日期: 2020-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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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北春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进赣信息登记弄虚作假行为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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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北春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进赣信息登记弄虚作假行为的通报

关于河北春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进赣信息登记弄虚作假行为的通报

各设区市和省直管试点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南昌市城乡建设局,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南昌市、赣州市、宜春市、瑞金市、共青城市、赣江新区行政审批局:

自我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以来,为方便企业办事,我厅对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实行网上先行核对,待核对通过后在要求的期限内提供原件核验。

今年9月,河北春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4007329366486)提交了省外施工企业进赣信息登记事项,在网上核对通过后,我厅对提交的相关材料原件进行了核验,发现该企业提供了虚假材料,违反了《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2017〕17号)相关规定及其提交的《企业诚信守法承诺书》承诺条款,决定对河北春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并依法暂停河北春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省外施工企业进赣信息登记6个月。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9月21日

来源: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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