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政策

发布时间:2021-10-22 14:56 浏览次数: 字体:[ ]

2016年,《中共中央 bet36体育投注: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印发,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作出总体部署。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要求,“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壮大集体经济”。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进一步强调,“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目前,已先后组织开展了5批试点,覆盖全国所有涉农县(市、区),18个省份完成了试点任务,13个省份将于2021年底完成。全国299.2万个乡、村、组完成清产核资,核实集体资产6.5万亿元,集体土地65.5亿亩,确认成员约9亿人,超过53万个村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初步构建起归属清晰、权能完善、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2018年以来,会同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开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试点,共安排帮扶资金289亿元,惠及5.7万个村。加快推进集体经济组织立法,制定出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示范章程(试行)》,供各地参考。下一步,一是按期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阶段性任务,适时开展抽查验收,继续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二是全面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修订出台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加快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建设。三是加快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法进程,鼓励地方结合实际,先行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法,为国家层面立法提供支撑。


来源:省农业农村厅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