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医疗保障政务服务经办指南】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费用结算

发布时间:2021-11-29 18:45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事项名称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费用结算

二、受理单位

定点医疗保障经办服务机构(以下简称“医保经办机构”)

三、服务对象

定点医疗机构。

四、办理渠道

现场办理:签订协议的医保经办机构。

五、办理流程

1.定点医疗机构按月向医保经办机构申报;

2.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进行费用审核,并拨付费用。

六、办理材料

1.《江西省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费用结算申请汇总表》;

2.定点医疗机构月度报表(含电子报表);

3.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人员出院小结(含电子出院小结)。

七、办理时限

不超过30个工作日。

八、查询方式

1.各设区市“12345”政务热线;

2.各统筹地区医保经办机构咨询电话(见附表)。

九、监督电话

各设区市“12345”政务热线。

十、评价渠道

1.线上评价:政务服务网上平台、手机服务平台等;

2.电话评价:各设区市“12345”政务热线。

十一、办理流程图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费用结算办理流程图

  附件:江西省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费用结算申请汇总表



来源:省医疗保障局
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