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医疗保障政务服务经办指南】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意外伤害待遇备案

发布时间:2021-11-30 11:27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事项名称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意外伤害待遇备案

二、受理单位

各医疗保障经办服务机构(以下简称“医保经办机构”)

三、服务对象

申请意外伤害医保待遇的参保人员。

四、办理渠道

1.现场办理: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

2.非接触式办理:通过医保网上服务大厅、赣服通、“一窗式”综合服务系统、手机APP、微信公众号、QQ/微信业务群、政务邮箱、定点医疗机构等不同方式积极推进非接触式办理,目前省本级、南昌、萍乡、赣州、上饶已实现。

五、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或定点医疗机构通过非接触式办理或至医保经办机构现场申报备案;

2.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审核,并反馈办理结果。

六、办理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江西省参保人员意外伤害医保待遇备案表》;

3.病历资料(门急诊记录或出入院记录)。

七、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八、查询方式

1.各设区市“12345”政务热线;

2.各统筹地区医保经办机构咨询电话(见附表)。

九、监督电话

各设区市“12345”政务热线。

十、评价渠道

1.现场评价:各医保经办机构大厅评价器、评价二维码、自助服务终端、意见箱等;

2.线上评价:政务服务网上平台、手机服务平台等;

3.电话评价:各设区市“12345”政务热线。

十一、办理流程图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意外伤害待遇备案办理流程图

附件:江西省参保人员意外伤害医保待遇备案表



来源:省医疗保障局
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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