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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医疗保障政务服务经办指南】住院费用报销
一、事项名称
住院费用报销
二、受理单位
参保地医疗保障经办服务机构(以下简称“医保经办机构”)
三、服务对象
申请零星报销的参保人员。
四、办理渠道
现场办理: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
五、办理流程
1.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持办理材料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
2.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审核;
3.符合规定的,办理报销支付手续。
六、办理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医院收费票据;
3.住院费用清单;
4.病历资料(出院记录或诊断证明);
5.意外伤害就医如涉及第三方应提供交警事故认定书、法院判决书、调解协议书等公检法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法提供的应填写个人承诺书。
七、办理时限
不超过30个工作日。
八、查询方式
1.各设区市“12345”政务热线;
2.各统筹地区医保经办机构咨询电话(见附表)。
九、监督电话
各设区市“12345”政务热线。
十、评价渠道
1.现场评价:各医保经办机构大厅评价器、评价二维码、自助服务终端、意见箱等;
2.线上评价:政务服务网上平台、手机服务平台等;
3.电话评价:各设区市“12345”政务热线。
十一、办理流程图
住院费用报销办理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