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医疗保障政务服务经办指南】住院费用报销

发布时间:2021-11-04 17:22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事项名称

住院费用报销

二、受理单位

参保地医疗保障经办服务机构(以下简称“医保经办机构”)

三、服务对象

申请零星报销的参保人员。

四、办理渠道

现场办理: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

五、办理流程

1.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持办理材料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

2.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审核;

3.符合规定的,办理报销支付手续。

六、办理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医院收费票据;

3.住院费用清单;

4.病历资料(出院记录或诊断证明);

5.意外伤害就医如涉及第三方应提供交警事故认定书、法院判决书、调解协议书等公检法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法提供的应填写个人承诺书。

七、办理时限

不超过30个工作日。

八、查询方式

1.各设区市“12345”政务热线;

2.各统筹地区医保经办机构咨询电话(见附表)。

九、监督电话

各设区市“12345”政务热线。

十、评价渠道

1.现场评价:各医保经办机构大厅评价器、评价二维码、自助服务终端、意见箱等;

2.线上评价:政务服务网上平台、手机服务平台等;

3.电话评价:各设区市“12345”政务热线。

十一、办理流程图

住院费用报销办理流程图


来源:省医疗保障局
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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