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99267193/2021-05609 发文机关: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号:
主题分类: 组配分类: 疾病应急救助 成文日期: 2021-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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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江西省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项目督导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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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江西省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项目督导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1年江西省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项目督导的通知

为了解全省各地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项目工作进展,确保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项目工作顺利完成,经省卫生健康医政医管处同意,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项目督导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导目的内容

了解掌握各地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项目工作进展、面临的主要问题、经费使用管理、精神科医师执业资格培训临床实践教学等情况,提出改进工作建议,总结各地工作亮点和典型做法。

二、督导时间地点

2021年4月、8月、12月,分三次开展督导工作,每次对全省11个设区市开展督导。具体时间地点由督导组联络员与各地区协商确定。

三、督导人员安排

省项目办从省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专家组抽调专家组成四个督导组,每个督导组3名成员。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将根据情况选派人员参加。

四、督导对象

每个督导组每次督导检查的单位(每个设区市):

(一)设区市和2个县(区、市)项目办;

(二)1家市级和2家县级项目执行医院;

(三)2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五、督导方式

采取座谈交流、查阅资料、现场查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督导。

六、其他事项

(一)督导专家往返交通费、住宿费、差旅费回本单位自行报销。督导期间食宿、交通由市、县项目办协调安排。

(二)每次督导结束后,各督导组长将督导评分表结果汇总,撰写督导报告,及时提交省项目办。省项目办每次汇总各组督导情况后报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

(三)督导结果情况将作为年底省级综治考评精神卫生工作评分依据。

(四)督导组成员要严格工作纪律,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等廉洁制度。

                             江西省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项目办公室

                                          2021年4月13日  

来源: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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