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

发布时间:2021-09-20 11:16 浏览次数: 字体:[ ]

政策依据:《bet36体育投注: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4〕47号)、《bet36体育投注_2024欧洲杯在哪投注#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5〕11号)和《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赣财农〔2017〕32号)。

政策编摘: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主要用于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按照“谁处理、补给谁”的原则,对承担病死猪收集、转运、无害化处理等任务的实施者进行补助,切实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

实施范围及补助标准:全省范围内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标准:中央、省、市、县各级财政对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费用分别给予一定的补助。补助标准为平均80元/头,除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市、县两级财政各按50%的比例承担。各市(县、区)可根据畜禽大小等因素细化补助测算标准。

执行单位:农业农村厅畜牧兽医局


来源:省农业农村厅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