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新县创新扶贫项目资产管理 夯实乡村振兴物质基础

发布时间:2022-01-13 09:30 浏览次数: 字体:[ ]

奉新县率先出台《奉新县扶贫资产运营管护制度(暂行)》,在扶贫资产“归谁所有、如何经营、怎样分配、谁来监督”等方面探索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全面规范和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实现保值增值,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奠定坚实基础。奉新县连续三年在全省脱贫攻坚成效考核中被评为“好”的等次。

一、明晰资产权属,破解“归谁所有”问题。一是聘请第三方摸清资产底数。打破传统自查上报模式,改为聘请第三方专业公司,运用大数据比对、网格化筛选等方式,对2016年以来各级各类财政资金用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形成的资产进行分类核查、全面摸底。在摸清底数基础上,将扶贫资产分为“公益性、经营性和到户类”三大类,进行分类监管。二是及时确定扶贫资产权属。坚持“谁所有、谁管护”的原则,逐一确定扶贫项目资产的“三权”(即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权属,将所有扶贫资产一次性确权到位。各项目实施单位通过签订移交单形式,将扶贫资产交付给项目受益对象,并明确产权归受益对象所有。目前全县198个项目全部明确了产权。三是实行台帐化管理。建立了县、乡、村三级扶贫项目资产管护台账,并将数据全部录入省大数据平台,定期进行更新,实现资产台账智慧化、信息化、动态化管理,切实做到资产有账可查、状况一目了然。

二、规范资产管护,破解“如何经营”问题。一是鼓励“活力型”自营模式。针对确权到村的扶贫资产,鼓励村集体立足当地实际和资源禀赋,探索多渠道、多业态、多元化的发展模式,创办专业合作社、产业基地、扶贫车间等经营实体,对资产进行统一经营,并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的形式,激发村集体积极性和创造力。二是推广“订单式”经营模式。针对乡镇统筹的扶贫资产,通过公开竞标、有效沟通,乡镇与社会经营主体达成租赁意向性协议,由乡镇出资建设帮扶车间、厂房设备等扶贫资产项目。项目建成后,出租给社会经营主体,每年的租金收益分发至各个村集体,脱贫成果得到有效巩固。三是探索“合作化”共营模式。针对专业性较强的扶贫资产,采取合作经营、委托管理、入股分红等方式,将扶贫资金精准投入到有市场、高效益、强续航的优势产业中,带动脱贫户出资出力。

三、健全分配机制,破解“怎样分配”问题。一是明确分配原则。在收益分配过程中,结合资金来源、筹集方式、受益群体等多方因素,综合考虑产业类型、行业特点及市场平均回报率等,将扶贫资产经营收益优先用于保障脱贫户,剩余部分用于村集体公益事业。二是优化分配方式。坚持“重贫多分、轻贫少分”,根据致贫原因、贫困程度、劳动能力等情况对脱贫户进行分类分档,建立收益滚动使用、差异化分配机制,有效解决平均主义和“泛福利化”的问题,坚决杜绝“一发了之、一分了之”。三是注重分配效果。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改变以往简单发钱发物的形式,充分调动了贫困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设置治安员、护林员、保洁员等公益性岗位,吸纳有部分劳动能力贫困群众通过劳动获得工资性增收;实施生产奖补,有效扶持脱贫户发展产业,切实防止“政策养懒汉”。

四、强化资产监督,破解“谁来监督”问题。一是明确监督主体。明确资产建设运营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审计监督部门、资产受益群体、社会各界及广大群众为扶贫项目资产监督主体,共同参与日常监督。二是突出监督重点。根据扶贫资产性质和类别分类施策,采取公开公示、定期巡查、审计监督、绩效考核、第三方评估等监督举措,对资产权属界定、资产经营、收益分配、资产处置、资产维护等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关键环节重点监督。三是强化结果运用。充分发挥督查考核“指挥棒”“风向标”作用,将扶贫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纳入年终绩效考评范围,对经营管理好、运行正常、效益良好,脱贫户得实惠的,优先安排新的帮扶项目;对资金使用和资产管理差的,按类别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以责任倒逼工作落实,确保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公平公开公正。

来源:奉新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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