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林业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报电子版可于2022年1月31日在江西省林业局网站(http://ly.yixing200.com/)查询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江西省林业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赣江南大道2688号;邮编:330038;电话:0791-85269716;传真:0791-85269308;电子邮箱:jxslyjbgs@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江西省林业局坚持以bet36体育投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大力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和林业强省建设,进一步规范林业政务公开制度,增强全省林业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960条(不计重复数),其中,江西林业门户网站信息发布8565条,江西省级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公开395条。中央、省主要媒体发稿4103条,其中,中央媒体1313条、省内主要媒体2487条,境外和其他新闻媒体303条。关注森林网共发布信息16109条,江西林业微信公众号发布新闻稿件326条、总阅读量39万次。江西林业微博发布新闻稿件396条,总阅读量175.28万次。江西林业抖音平台发布短视频262条,播放量370万次,点赞量48.8万次。江西林技通App全国下载量14.3万人次,累计访问量545.4万人次,已发布林科资讯866条、收录政策法规177部、林业标准302项、典型示范166个,上线技术视频619个、总时长2.3万分钟,建立推广专家智库并纳入首批专家150名。全年江西林业在全国林业和草原融媒体指数为317509,位居全国第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通过及时受理、认真审查、按时答复、保存备查,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2021年,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0件,其中通过江西省级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申请7件、快递信函申请2件,省政府办公厅转办1件,均已全部按时按要求给予了答复。
(三)建议提案答复情况。2021年,我局共承办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34件、省政府办公厅转交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代表建议29件,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提案19件,全部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办复,办复率和满意率达100%。
(四)回应解读情况。2021年,我局利用“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世界湿地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精心组织开展生态文化推广活动;先后在网上监测到有关鄱阳湖越冬候鸟、野生动物保护、野生动物养殖、森林防火、征占用林地的舆情58起,编发《舆情快报》6期。通过江西广播电视台网上互动、省林业局网站在线咨询等方式,广泛开展各类林业政策解读,回应公众咨询或涉林舆情达155次,其中,召开2024欧洲杯在哪投注3次,林业政策解读16次,局网站在线咨询解答信息136条,为扩大林业对外影响、传递江西林业好声音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财政预决算公开。我局按规定将2021年部门预算和2020年部门决算在局门户网站和江西省级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进行了公开。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向社会公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表、2020年“三公”经费决算表及决算情况说明,包括对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有关情况说明。
(六)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制定了《省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布协调制度》,对政府信息实行动态管理,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定期评估审查,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进行公开。明确由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并指定专人负责,分级审核发布机制,严格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准确无误。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提升信息发布质量和水平。
(七)林业平台建设情况。一是省林业大数据云平台二期建设顺利完成并通过验收,实现网络设备等基础设施可视化监控和智能化运维,整合林长、湿地、林权、负氧离子、OA、环控等林业应用系统和数据,完成可视化展现,实现“系统通”“应用通”“数据通”。二是新版省林业局办公自动化系统正式上线,并与“赣政通”全面对接,实现线上移动办公,大大提高办公效率。三是对省林业局网站、视频会议系统、林业大数据云平台、江西林技通云平台等4个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和安全检查评估工作。四是开展政务新媒体、微信工作群重点整治工作,进一步推动林业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
(八)监督保障工作情况。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化主动公开内容,规范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制定了《省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省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省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布协调制定》《省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制度》《省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省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省林业局政策专员制度》等7项制度。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省林业局2021年度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及时对信息更新不及时、处理申请不规范、群众反映不满意的现象进行整改,强化监督检查;对应当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按照规定的程序,做到及时、主动地公开;对信息公开不正确、不及时等违反公开条例的行为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进一步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6件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0件 | 0 | 102件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905件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2 | 3 | 1 | 2 | 0 | 1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2 | 3 | 1 | 2 | 0 | 1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1 | 1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1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2 | 2 | 3 | 1 | 2 | 0 | 1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林业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还不够全面细化;二是对林业政策、法规、规章等文件解读的形式不够丰富;三是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情况。一是提高认识,着力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以企业群众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寓服务于公开、以公开促服务,林业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二是丰富载体,不断拓宽公开的方式和内容,加大公开力度,充分利用“江西林业”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手机APP和抖音等新媒体的作用,加大与公众互动交流力度,进一步满足群众对林业信息的需求;三是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对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进行全流程梳理,确定事项的“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环节全流程公开内容,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严格按照《bet36体育投注: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1〕109号)及本省有关规定执行。全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也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